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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药企最关注八大问题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2-22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4.建议尽快出台原料药相关政策,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对于已有批文的原料药备案,上报到省局,国家认可即可作为产品的上市工艺。

浙江:

质量领先、成本领先是国际标准,要防止原料药不正常涨价。鼓励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原料药垄断处罚过后,无人跟进,依然垄断不供货,建议政府应防止劣币驱良币的问题。

7.药品临床使用

广东:

1.建议国家根据临床医生评判标准和药监局关于质量体系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判,加强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合理性。

2.临床医生在录入不良反应时,应该设置录入门槛,对临床医生做出的评判进行审核。防治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混为一谈。同时对于不良反应,企业没有辩驳反馈的机会,建议增加企业的话语权,进行反馈。

浙江:

1.辅助用药目录在没有考虑用药疗效情况下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把中药纳入进来,建议尊重17年医保目录和18年基药目录,尤其是医保目录中抗肿瘤药已经作出辅助用药和治疗药的区别。

2.建议国家在医院本着合理用药的方向出台合理的用药规则与技术的评估,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再对中药进行类别划分。

8.药品流通

广东:

1.公立医院应取消包含各种其它高额付费项目或“返利”的物流延伸服务模式,排除物流延伸建设本身相关内容之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

2.呼吁广东省主管部门响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对省内以“物流延伸”为名,实则“药房托管”的现象和行为予以清理。

3.目前几乎所有药店的执业药师都是挂靠的,每个执业药师挂靠3到5家门店甚至更多,增加企业成本,对病人起不到任何帮助作用。建议国家对执业药师进行管理,出台政策,减轻连锁药店企业负担,发挥其真实作用。

浙江:

1.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使处方外流这块市场有依可寻。

2.对于零售药店,建立分类等级管理。可依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近期发布了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省零售药店考核,进行分类等级管理,让药店往连锁化趋势发展,使药店从管理到运营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3.药店处方药销售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给消费者提供体验空间。

4.药店需要增加高层次的药学服务人员,需要对其服务人员固定时间进行专业处方用药指导技能的培训。

5.处方的电子化,使互联网与药店密不可分,加强互联网、医药电商的管理,促进“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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